来源:滦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19 09:21:37 阅读量:1171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生态强县美丽滦平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滦平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5日)
郭耀东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滦平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部署要求,总结 2020 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赵振清同志在第一次大会上作了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十四五”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 年工作回顾
2020 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在党中央和省市委坚强领导下,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对承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带头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效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三个圆满收官”、开启“十四五”发展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人民至上、依规依纪依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三不”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向高质量发展持续迈进。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精准监督助力疫情防控,因时因势调整监督工作重心,强化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六稳六保”、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基本民生保障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开展监督检查351组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24个,处置问题线索16件,给予党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8人。下发提示函、督办函、纪律检查建议书13份;约谈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和县直部门“一把手”3名,社区党组织书记5名。紧盯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生态环保领域、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重点开展专项治理,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对标党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要求全面整改。问责领导干部11人,处分4人。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高。围绕脱贫后“四不摘”政策、脱贫绩效考核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巩固脱贫攻坚质量成色,推动完善制度机制22项,督促整改问题 24个。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0件,立案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推进检举控告“存量清零、增量随清”,共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260件,同比下降34.8%;办结256件,办结率98.5%;建立治理重复信访举报“43321”工作机制,化解重复检举控告74件,重复检举控告同比下降65.1%。深化 “惩腐打伞”,坚持“一案三查”,强力“打伞破网”,处置“惩腐打伞”问题线索 3件。加强对县委民心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解决人防系统、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保就业、冬季安全清洁取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工作提示函、督办函、纪律检查建议书16份;督促职能部门细化实化日常监管制度11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121个。扎实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34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2人, 组织处理122人。
(三)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常态化监督成效进一步显现。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深化包联监督机制,紧盯“关键少数”,综合运用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监督前移、增强实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全年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 821人次,“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4.3%、21.6%、2.2%、1.9%。协助县委严把选人用人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290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60人次。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不断强化驻在部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与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进行面对面谈话50次,指出存在问题15个,提出意见建议23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55组次,发现问题94个,全部督促完成整改。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29件,立案27件32人,党纪政务处分32人。
(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优化。紧盯重要节点,建立“节前预警提醒、节中集中检查、节后核查问责”常态化监督机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线索43件,处理6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1人。严肃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个,党纪政务处分20人。印发通报24期,通报典型案件45件66人。定期加强对“四风”问题数据梳理,对多发频发、占比居高的,找准症结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制度约束、堵塞监管漏洞。不断强化对意识形态领域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正能量”,厚植廉政根基。
(五)统筹推进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政治巡察质效进一步提升。统筹疫情防控和巡察任务,主动对标对表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对照“四个落实”“三个聚焦”。开展了十五届县委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与市委巡察联动开展四个重点领域专项巡察。截至目前,已完成对49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占全覆盖任务的67%;完成对151个行政村(社区)巡察,占全覆盖任务的71%。对全县2017年以来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十五届县委以来,共巡察131个党组织(含村居),累计反馈问题2354个,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2342个,整改完成率99.5%。对易地扶贫搬迁、征地拆迁等六个专项领域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有效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彰显了巡察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监督融合进一步加强。协助县委做好管党治党任务部署、政策把握、责任分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项检查,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呈报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工作报告30份,向县委主要领导和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5次。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指导,组织召开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述职大会。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推进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完善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线索处置管理、重复检举控告治理等规范性文件5个。协调配合人大系统“6+1”联动监督,建立信息沟通、情况会商、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机制,共梳理各领域问题371个,督促全部完成整改。
(七)坚持“严”的主基调,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坚持惩治腐败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严查严惩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共处置问题线索544件,立案172件20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4人,其中乡科级干部43人。留置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严格落实 “24字”办案方针,对2019年以来所有案件进行集中互查,发现问题23个,全部完成整改,案件质量在全市综合评比中排名第二。坚持深化标本兼治,协助县委召开2次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20件27人。坚持用身边事身边人进行警示教育,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综合效应。共下发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纪检监察建议书78份。将组织关怀与教育挽救贯穿始终,对3名受到不实举报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38名受处分或问责党员干部进行回访,帮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八)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进一步强化。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同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培训,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坚决防止发生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强化教育培训,组织集中学习8次,采取网络教学、分散研讨、知识测试等方式,培训纪检监察干部830余人次。积极拓宽视野选拔专业优秀人才,强化干部培养管理和任用,共提拔重用纪检监察干部15人,调配补充干部14人。配备全县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21名、副书记16名、纪检专干15名。强化内部管控和纪律约束,严格落实措施使用要求,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修订制度11项,切实把执纪执法权关进制度笼子。聘请特约监察员11名,完善特约监察员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特约监察员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监督。
一年来,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但与县委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监督检查精准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征地拆迁、执法司法领域和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问题还时有发生;二是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陈旧,专业素养不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强,重大案件突破能力不足;三是乡镇(街道)纪委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 年主要工作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第二个百年目标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増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以更宽广视野、更长远眼光、更系统思维谋划和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精准分析把握形势任务,在政治执行力上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把政治监督抓实抓细。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和实施“十四五”规划作为政治监督主线,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重点任务,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围绕县委实施“四区一城”发展定位和“1359”发展战略,紧盯18项民生实事,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要推进政治监督与审查调查深度融合。督促应急管理、生态环保、自然资源、金融监管等部门保持高度警惕,强化风险防控意识,筑牢全县安全发展屏障。严肃查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重大资金监管使用、安全风险事故事件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贯彻落实不到位、不务实、不尽力等问题严肃问责,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服务保障发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把监督工作与服务保障“生态强县、美丽滦平”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贯通融合起来,推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方面问题,大力推进新时代清廉滦平建设,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有机结合、贯通融合。要坚持惩治力度不减,确保底线常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腐败问题。紧盯国企改革、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建立与金融纪检监察机构协作配合机制,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要扎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深入分析典型案件背后深层原因,用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推动深化制度改革,完善权力制约监督,堵塞漏洞。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充分发挥周台子村廉政典型带动作用,强化换届后村(社区)“两委”班子廉政教育,深入涵养廉政文化,构筑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要提升审查调查质量。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认真落实重大案件审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发挥案件质量把关和推动标本兼治闭环作用。强化“走读式”谈话管理,将办案安全相关规定贯穿到监督、初核、留置、内审、外查等各环节,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三)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把纠治“四风”作为监督检查和巡察工作的重点,在办案中着力发现“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持续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向善向好。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包装式”“洒水式”“标签式”落实问题紧盯不放、精准施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强化政治担当、现实担当。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重点整治口头减负、纸面减负、数字减负,以及检查考核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留痕多等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坚持上下同治、系统联动,对发现的基层形式主义问题,倒查上级相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防止层层“甩锅”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要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分析新时期“四风”问题的新动向,紧盯重要节点和薄弱环节常抓不懈,紧盯老问题新表现深度发力,对享乐奢靡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严查餐饮浪费、公款吃喝、餐桌腐败等突出问题,对出现的普遍性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要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发挥正反典型教育作用,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自律,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管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紧盯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抓专项、强监督、促治理,促进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扎实推进检举控告“动态清零”,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深化全面脱贫专项监督。围绕保持现有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紧盯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等政策落实,突出扶持发展壮大扶贫产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重点,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部门监管协同贯通、形成合力,找准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切入点,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起好步。要深查执法司法腐败问题。加强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监督,深挖涉法涉诉信访举报背后的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等深层次问题,聚焦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以案谋私等问题,严查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要严查民生领域微腐败。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定期梳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在查清腐败和作风问题基础上,督促所在党组织坚决整改,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让群众拥有更踏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强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抓住乡村事务重点领域,权力运行关键节点、腐败易发多发风险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农村小微权力清单,严格落实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探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采取交叉监督、巡回监察、专项农经审计等方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推动巡视巡察监督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省市委巡视巡察要求。要与时俱进深化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巡察,突出见人见事,查纠政治偏差。今年县委将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整改“回头看”贯通使用,确保完成届内巡察全覆盖任务。要完善贯通整改责任体系。加强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压实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不彻底、“举一反三”不全面、建章立制不到位等问题。压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监督责任,健全完善巡察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要整合资源强化系统功能。继续深化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完善巡察与其他监督协调协作机制,促进巡察监督和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协调贯通,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推动各类监督信息、资源、力量和成果共享共用。
(六)促进各类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把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重在实现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实效性。要完善监督贯通融合机制。发挥专责监督推动作用,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以上率下、传导压力。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构建“1+11+N”协同监督模式,深化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片区监督和办案机制,让监督主体有形可见。要聚焦“关键少数”做深日常监督。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举措,不断探索对同级党委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严格落实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监督检查室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作用,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日常监督,督促开展警示教育、约谈提醒、讲廉政党课、树廉洁家风。完善纪委书记与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纪委委员评议等制度,真正盯住“关键少数”、发挥日常监督最大效力。要不断强化监督治效。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实施规范精准问责,激励保护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精细做好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教育,及时为受诬告陷害干部澄清正名,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破坏选举秩序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七)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要落实落细双重领导体制。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制度规定和工作机制,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持续加强县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要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落实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促进派驻监督向全覆盖、全过程,高频率、高质量发展。要持续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运行机制,落实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完善办案程序、操作流程、证据标准等衔接机制,促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推进监督监察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按照上级要求,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夯实推动监督下沉的基站基点。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进一步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以铁的纪律作风锻造队伍。要更加突出政治统领。持续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对党忠诚作为第一位政治要求,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中当模范、作表率。要更加提升专业素养。扎实推进全员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通过“结对帮带”“跟案实战”“专题点训”等形式,突出精准化和实效性,涵养专业精神、提高专业素养、掌握专业方法。健全完善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做实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落细干部关怀激励举措,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要持续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在增进干部自觉自律上下功夫,使依规依纪依法成为优良传统和行动自觉,使干部秉公用权、审慎用权、廉洁用权。坚持刀刃向内,以铁的纪律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让干部自省、自重、自警、自励。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强化纪委监委班子建设,补齐纪检监察人员。对不适应岗位要求特别是政治不纯、品行不端的调整出局,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从严查处。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忠诚履职、扎实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全面开启新时代“生态强县、美丽滦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词语解释】
“1359”发展思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路径;突出“两区”建设核心区、承德融入协同发展“桥头堡”、京北大花园三个定位;壮大“四区一城”五大平台,大力发展“京郊型”经济;做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入协同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持续深化社会治理、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九篇文章,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24字”办案方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巡察工作“三个聚焦”:一是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43321”工作机制:“四告知”:信访部门受理或不受理告知、线索处置情况告知、线索查办启动告知、办理结果告知。“三公开”:向实名举报人公开案件线索办理科室、公开办案人员、公开联系电话。“三见面”:在案件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与实名举报人见面。“两反馈”:即将办理结果及时与实名举报人反馈的同时,及时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一澄清”:对于被诬告的,一件一澄清。
“1+11+N”监督机制:“1”是指党风政风监督室,“11”是指6个监督检查室和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N”是指其他相关部门单位。
两为主一报告: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委主任、副主任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
三为主一报告: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纪委书记(组长)副书记(副组长)提名考察、业绩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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