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8-07-31 16:57:05 阅读量:542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于2018年3月16日至5月15日对滦平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共反馈问题36个,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期间共制定整改举措122条,完善修订制度14个,挽回经济损失3.98万元,罚款140万元。移交线索55件,涉及98人,已全部调查处理完毕,共初核了结20件、谈话函询了结6件,立案29件,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其中科级14人,组织处理1人,移交司法机关4人。
分享到:
©中共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承德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372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