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滦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3 09:30:10 阅读量:1242
一、滦平县巴克什营镇偏桥村党支部书记苏纪松账外违规支出招待费问题。2017年6月,苏纪松将集体道路补偿款8万元领取后未入村账,直接用于偿还陈欠的饭费和办公用品费,其中支付4家饭店饭费合计6.93万元。2020年7月,滦平县巴克什营镇纪委给予苏纪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滦平县平坊满族乡偏岭村党支部书记王富洲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8年1月、2019年2月,经王富洲决定,先后两次向其本人及村“两委”干部袁大智、韩永义和李春木4人发放误工补贴,合计5600元。2020年3月,滦平县纪委给予王富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对袁大智、韩永义、李春木予以诫勉谈话;违纪资金已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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